
2013-06-27 Uploaded by TS8 Team
Project Leader: Mark
今天再貼出「中天再爆新聞造假」的後續問題討論
2013-06-26 Uploaded by TS8 Team
Project Leader: Mark
筆者自己也在電視新聞圈,我不習慣批評同業,因為我也有報錯新聞的時候。為了讓事實說話,我先閉嘴,請點選收看下面這則由記協自己土法煉鋼趕出來的影音。
影音》中天新聞於六月二十四日報導「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記者會,出現新聞
內容與現場發言南轅北轍的造假情況(影片由記協提供)
就如TS8團隊一直所堅信的:「反媒體壟斷」絕對不是藍綠問題,更不是「自由」與「旺旺中時」之間的恩怨問題,它的核心價值是為中華民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自由媒體文化鋪陳出一個更能可長可久的產業土壤。
不多說了,請中天、中時的同業與幹部加油!一定要擇善固執向蔡衍明蔡紹中說明其中利害,失去靈魂與良心的媒體一定會快速失去影響力,而終究也會被市場淘汰!
補充資料:624記者會現場逐字稿 vs. 中天新聞逐字稿
中天新聞逐字稿
|
901聯盟逐字稿
|
主播:
目前法案已經通過了立法院的初審,其中媒金分離原則多數立委表態支持並且要求溯及既往才會符合公平正義,但是901反壟斷聯盟召開記者會認為媒金分離不需要要回溯,遭到立委這個批評呢對法律不夠了解而反壟斷聯盟當中有這位自由時報撰述委員身份的記協會長陳曉宜她也主張媒金分離不需要回溯被前立委邱毅質疑,陳曉宜的動作呢是在護航自由時報還有聯邦銀行,邱毅批評這是 林榮三藉由陳曉宜把黑手伸了進來。
NS:信守承諾 完成立法
OS:跟著901反壟斷聯盟一起喊口號,記協會長陳曉宜這回沒站上第一線只拿著拒絕壟斷的牌子默默著站在一群學者後方,雖然動作刻意放輕,但陳曉宜同時擁有自由時報撰述委員的身份想不顯眼都難。
NS:陳曉宜(記協會長、自由撰述委員):如果這樣的一部法案含沒有辦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話,我不知道立法院還有什麼法案可以通過。
OS:陳曉宜刻意不提媒金分離 溯及既往或許顧慮的是聯邦銀行跟自由時報的關係,但就算嘴上不說以自由時報撰述委員兼記協會長身份出席記者會,早就被質疑,雙重標準暗挺自家人。
NS:邱毅(前立委):陳曉宜她本身就是自由時報的人啊,那你怎麼知道他背後有沒有林榮三這隻黑手呢?也有可能是林榮三要她講的啊。
OS:真要落實反壟斷,媒金分離溯及既往才算公平,陳曉宜身為記協會長,卻公私不分,眼裡只有反旺中,忘了擁有台視股權,掌控天外天有線的聯邦自由體系也是媒體巨獸。
NS:邱毅(前立委):怎麼有人還會大喇喇的出來以記協會長的身份出來講這種話呢?出來呼籲說反媒體壟斷法,然後去保護了他背後的大老闆林榮三,所有的記者應該串連起來共同發表一個聲明嘛,不承認這樣的記協的理事長的(畫面中誤植為會長)存在,或者要求這個記協的理事長(畫面中誤植為會長)從此閉口。
OS:陳曉宜加入的901聯盟解釋反壟斷法草案,認為媒金分離不需回訴,立委搖搖頭,認為論點不公。
NS:楊麗環(國民黨立委)就是……不公平嘛,我簡單講就是說,額….抓固定的某幾個,然後放掉哪幾個。
NS李貴敏(國民黨立委):因為有公共的利益的關係,他必需要回溯到他才能夠達到這樣的公共利益。
OS:媒金分離不溯及既往,等於變相獨厚富邦金跟聯邦銀,反媒體壟斷難道只選擇性,反一半,遇見”雙邦”卻視而不見,雙重標準的主張,叫人如何信服。中天新聞綜合報導。
|
六月二十四日施俊吉發言稿
(以媒金分離為主)
當它通過那天開始,台灣的媒體事業,只要有媒金分離事實要必須依法改正,何須回溯,這個法有個回溯條款,在第十八條,這條是針對在過去媒體整合案,違反整合的管制紅線,也就是這個法的第十三條的管制紅線,違返這個管制紅線他要進行回溯,這個法所立定的時候,九零一反媒體壟斷聯盟,所堅持的是要回溯到NCC成立的那天,開始算起,從民國95年二月開始,凡是曾是准許他結合,但是違反第十三條的管制紅線,例如:中時集團併中嘉,這違反現在第十三條的管制紅線,而且在回溯期間之內,所以如果這個法通過了,如果回溯到民國95年生效的話,那麼中時就不能併中嘉了,不管他有沒有那些停止條件,這是回溯結合。
媒金分離今天所講的是,媒金不可以合一,就像是一夫一妻制今天立法,今天如果現在有三妻或是二個,就是算重婚最,就要改正回來,這個是媒金分離的真象
愈是到關鍵的時刻,反動的力量就愈會愈集結起來,從各各角度挑出他最搞不清楚的問題,不斷攻擊你,我們所要堅持的是,這個法已經到了最關鍵的時刻,我們堅持要完成最後一哩路。
|
首先;請教當天餐與記者會的相關聯盟與人士...還記得下段新聞嗎??「政院審議反媒體壟斷法 取消回溯條款」...
回覆刪除NCC之前2013年4月中是如何說的...
http://tw.news.yahoo.com/%E6%94%BF%E9%99%A2%E5%AF%A9%E8%AD%B0%E5%8F%8D%E5%AA%92%E9%AB%94%E5%A3%9F%E6%96%B7%E6%B3%95-%E5%8F%96%E6%B6%88%E5%9B%9E%E6%BA%AF%E6%A2%9D%E6%AC%BE-052651533.html)
其次;若諸君已知前列新聞...明知政院審議版根本沒有「回溯條款」,對照「施俊吉」、「青盟」、「記協」與「901反媒體壟斷聯盟」當天記者會,卻「刻意解讀法條據此效應」...然後,大聲說根本沒有「回溯問題」(對照記者會影音檔中的說詞)...不禁讓人覺得「背後動機」令人可議!!!??難道真的在「護航」???玩假的???
這時候,還來質疑中天新聞造假...看不懂中天根本就質疑諸位睜眼說瞎話,背後的本意就是為特定團體護航!!??真得以為沒有人懂「回溯條款」,「施俊吉」是一個「曾任」金管會主委、公平會委員的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他既非主管機關的發言人,也非司法院大法官,會比得過NCC主管機關的說明,該新聞轉述之內容...
[行政院再次審議「反媒體壟斷法」,新版條文取消原本草案中的「過渡條款」,在立法前已經完成的媒體結合案將不做回溯處理。根據原有草案條文,跨過13道管制紅線的業者,在新法實施2年內必須要處分持股達到符合法令的規定,NCC取消過渡條款之後,現有已經跨過草案門檻的業者,將不會溯及既往。]
此也就是...諸君根本混淆視聽...不願於該法中增列「回溯條款」,又來指控旺中造假!!請先自行解釋吧!!
另外,若要說「新聞造假」...就先請「記協」自己先解釋...跑到國際記者協會以台灣反媒體壟斷進行提案...然後回來再以此做新聞,如此「自說自話」+「自導自演」的行徑??...還能大言不慚說別人將你實際的立場說出來,還稱為「造假」嗎???
敬啟者,您的論點十分重要!因為反壟斷立法如果最後不能達成「媒金分離」,那就真的就有為「特定集團護航」的問題!
回覆刪除萬分感激您的留言,TS8會馬上將您的貼文轉給本文作者與本網指導老師進行討論與後續追訪!謝謝您與我們一起關心國家的媒體發展與政策!也謝謝您提出重要的觀察!
一起加油!
敬啟者,昨夜TS8編輯臺就您所提出的論點就教於「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與Mark學長,為此,Mark學長就討論內容另於27日午後發表續文「小記者大聲公》同業們!此回溯非彼回溯啊!」。這篇文字應該能為您所提出的問題提供相當程度的釐清。
回覆刪除網址:http://ts008.blogspot.tw/2013/06/blog-post_27.html
TS8團隊所有的成員都是線上記者,大家的政治光譜或挺藍或挺綠,但都同意此次中天同業報導「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記者會一系列的新聞 + 政論節目的確有著很嚴重的專業疏失,以上請您參考。也一起為建立更健康的媒體發展環境作濛力。
TO Time Square No 8是誰在說謊???
回覆刪除如果只是用自己的方式解讀...就只是在掩蓋事實!!
若以混淆蒙騙方式,指稱該法「一體適用,無須回溯」,難道不是「暗中保現有既得利益團體」的惡劣手法,中天直接點破這些人的謊言...何錯之有??如今只就這些人有沒有說哪幾個字!!!就要說別人做假...又合理嗎??
PS:,大法官釋字574號理由書中也說明法律本有「不得溯及既往原則」,故若有例外,則需於法令中明訂「回溯」...所以當天招開記者會相關人等,似乎共同公然說謊?!!如今;還要惡人先告狀嗎??!!
請教「901反媒體壟斷聯盟」與Mark學長對於「回溯」的解讀,會勝過大法官的理由書嗎??
不得溯及既往原則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030
http://lawyer.get.com.tw/learning/teach/tpl05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