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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記者大聲公》「肖話」漫天練 全民要Hold住!

TS8公民新聞平臺 > 小記者大聲公 > 「肖話」漫天練 全民要Hold住!
Uploaded: 2013-10-01
Project Leader: Mary
這幾天的臺灣,亂成一團!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魏麗娟在上周六以「為全民進行法律宣導」為由,違例接受政論節目call-out。小妹我想不通的是,如果真的想為「全民進行法律宣導」,那是不是等裁定出來之後再開記者會、或者發個新聞稿比較好?關鍵的盲點是:星期六的那個時段真的是「全民」都在看那個特定的政論節目嗎?擔任法官二十多年的魏麗娟難道不知道「法官不語」?而此例一開,未來是不是只要遇到媒體關心的案件,審判長都應該上電視節目作「全民進行法律宣導」說明?

還有,王金平大院長周末時表示:國會受到監聽「不可思議!」乍聽之下言之成理,但轉念一想卻大錯特錯!國會為什麼不能被監聽?如果立委有犯罪嫌疑,經法院核發合法的監聽票,為什麼不能被監聽?近年來民代涉犯的案件難道還算少嗎?再退一萬步說,又有那一個先進民主國家訂出法律說「檢調不能監聽國會?」看見立院諸公根據「國會不能被監聽」這個歪理大開記會張牙舞爪,是非歪曲至此,真的令人啼笑皆非。

高院抗告裁定出爐之後,總統府開記者會表示府方會尊重法院裁定,小妹我又不懂了!明明是國民黨和王金平兩造興訟,總統府急著跳出來發言作什麼?而該表示意見的國民黨這個時候反而寂靜無聲?

最光怪陸離的還不只這個!高院發布裁定結果後,同業不免又跑去柯建銘大黨鞭那裡找Bite。柯大黨鞭受訪時表示抗告被駁回,「顯示對馬總統違法、違憲介入司法、監聽國會,天意與民意已定,馬總統應慎重考慮去留…」。

諷剌的是,在這場風波中,明顯「違法」的是誰?明目張膽「介入司法」的是誰?

如果我們對臺灣的未來還存有一絲希望,我不相信這個事件的「天意」、「民意」已定。在採訪線上,許多大老、意見領袖已經開始呼喊要大家把「政爭」的焦點拉回「關說」本質。如今,馬總統的行止受到「放大鏡般」的檢視!特偵組的除弊作為受到「顯微鏡般」的檢視!而明顯違法亂紀的「大人物」們不但涼涼在一旁顧盼自得地操弄政治鬥爭、犯行完全不受聲討,還三不五時大放厥詞…這會帶給我們下一代什麼樣的視野?

這一幕幕似乎已經失控的荒誕劇,就像一個頑劣學生,在作弊被逮到的當下,還大聲指責監考老師是從他的「背後」抓他的作弊行為,而不是「光明正大」地站在他面前(以便他能有所準備?)逮住他的劣行!

在此同時,馬總統的確應該慎重考慮去留,因為人民給他過半選票,便是盼望他能「hold得住」,抓穩國家進步的方向;人民給國民黨過半的立院席次,也是認為國民黨能在立院通過一部部拚經濟的好法案。如今馬總統幾乎「hold不住」,身邊的人「苦幹實幹」卻因為得到不應有的政治或精神奧援而一個個「撤職查辦」,立院裡國民黨被「朝野協商」搞得比民進黨更像「在野黨」,看看藍色政治人物最近的表現,不正是「西瓜效應」的初步發酵?

握有各種權力的政治人物都已經出現西瓜效應,馬總統能寄望無權無勢的升斗小民沒有西瓜效應嗎?能寄望在閱卷期間就已經情緒崩潰的法官扛得住壓力嗎?歷史上有多少偉大純潔的靈魂被「民粹」謀殺?耶穌在基督教歷史上被視為是一個「完全沒有罪」的人,他不正也是在自己猶太同胞理盲瘋狂的叫囂聲中被釘上了十字架?

同時,我相信馬政府沒有「精明」到作「政治偵防」。有作「政治偵防」的政府,不會被打趴成今天這個熊樣!如果馬政府「精明」到「作足政治偵防」的工作,在那些不聽話的立委「練肖話」之前,通常就會得到調查員的拜訪:「某某立委大人,我們手上握有您之前涉嫌參與某某案件的證據…」。但,當人民把票投給馬英九,不正是希望他把中華民國建設成一個「正常國家」嗎?

前幾天在編輯臺會議中有位前輩戲謔地說:「有那幾立委沒關說的?請舉手!」這句話點出了目前整個情勢的關鍵!馬總統動到了一個長年遊走在灰色地帶(關心 vs. 關說)的「共犯結構」。在這個行之有年的大型共犯結構中,如果連王金平都能斬,其他立委難道不人人自危、力圖群起反撲嗎?

馬總統一直不認為這次的風波是「政爭」,但現在的情勢不但是政爭,而且已經升級到「戰爭」的層級!「安內必先攘外」,這場鬥爭未平,臺灣別想向前走一步!

作為一個小記者,我最後要說的是:朝野惡鬥全世界民主國家皆然!朝野惡鬥不會因為馬英九的善意而終止!如今戰端已開,請政府就要有決心「謀定後動」、「全面求勝到底」!人心浮動至此、是非混淆至此、理盲濫情至此,社會每一個階層都在動盪,政壇如此、商場如此、新聞室也一樣,我們真的很痛苦!真的盼望今天就是我們國家最黑暗的一天,明天不要再壞下去了。

但如果這場戰役的結果是「民代問政回歸正軌」、「立法院密室分贓政治得以根除」、「好人得到尊嚴」、「壞人全部正法」…如果結果真的是這些,目前的苦,我挺得住!我相信全民也挺得住!

(編按:本文為作者新聞實務心得,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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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國會本來就不能監聽阿,不能為了監聽一個特定對象,把其他不特定的人全部拖下水。你說那這樣大家都用國會電話關說怎麼辦?這是檢調單位應該想辦法提升自己的偵查技巧,監聽本來就是非不得已才能使用的手段,寧願錯放,不願濫殺本來就是法律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精神,否則全台都無差別監聽,啟不是更能有效地杜絕犯罪,反正不犯法也不怕監聽嘛?馬英九要真是為了大是大非就公布黃世銘進出總統府與官邸的紀錄,和與他的通聯記錄。否則,違法監聽案釐清之前,焦點永遠不會轉到關說案上的,就算真有違法,為了打擊關說而下台也值得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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